“小灵快”公务员担保贷款
公务员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提出融资要求,经由大庆市商业银行认可的大庆地区的公务员(包括财政开支的事业类)及本行员工个人提供保证担保,而获得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。
特点及优势
提供融资便利,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,解决企业担保难的问题
担保适用对象
1、市(区)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在市(区)财政开支的正式职工;
2、本行正式职工。借款人必须具备条件信用记录良好、经营有效益、产品有市场、已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(放款前将基本账户开立在我行)、有还本付息的能力。
保证人必须的具备条件
1、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、有大庆市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或在大庆市拥有自有产权房;
3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;
4、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;
5、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保证人需提交有关资料
1、担保人及配偶的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
2、贷款人认可的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职业和经济收入的证明;
3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;
4、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业务流程
1、客户向大庆市商业银行提出业务申请并提交有关借款企业资料、担保公司资料及同意担保的承诺函;
2、大庆市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交的文件、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调查、审查、审批;
3、大庆市商业银行与客户签定《借款合同》、《保证合同》;
4、签订合同后办理合同公证及其他必须的手续;
5、大庆市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;
6、企业到期还款,解除保证责任。
保证人担保的额度
1、市(区)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在市(区)财政开支的副处级以上人员每人累计担保最高额度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,正、副科级干部每人累计担保最高额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,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担保最高额度累计不得超过5万元;
2、本行总行助理级以上领导每人担保最高额度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;中层助理级以上干部每人担保最高额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;一般员工每人担保最高额度累计不得超过5万元。
担保人保险及公证的要求
1、担保人必须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2、投保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。